我市拥有大批的名人,包括各行各业的名人,他们的档案资料是我市不可多得的文化资源。征集名人档案,全面记录梧州市历史真实面貌,向社会展示我市的人才风貌,启迪和激励后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贡献力量,这是梧州市档案局(馆)近两年来拓展档案工作业务的一项新举措。我们高兴地看到,近两年来,梧州市档案局(馆)开展征集名人档案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一大批名人陆续向市档案局馆捐赠著作、照片、个人资料和书画作品等,征集名人档案工作出现了未有过的喜人局面。
应读者要求,下面本人就征集名人档案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名人的概念和范围。什么人的档案才能够进入市档案馆永久保存?笔者认为,进入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必须具有保存的价值和开发利用价值。作为名人档案,还要起到积累历史、文化史料,为后人研究起到利用、借鉴、展示的作用。如果没有这些价值和作用,所保存的东西就没有意义了。关于“名人”的概念,
二、名人档案收集的内容:(1)反映名人一生经历及主要活动的材料,如自传、传记、回忆录、履历表、学历证书等;(2)反映名人职务活动的材料,如文章、报告、演讲稿、日记等;(3)反映名人成就的材料,如著作、书稿、手稿、书画作品、研究成果、奖章、奖状等;(4)社会对名人研究、评价的材料,如纪念性、回忆性材料,介绍性报道等;(5)与名人有直接关系的材料,如信函、谱牒、任命书、聘书等各类证书;(6)反映名人活动的音像、实物等载体形式的材料,如录像带、照片、录音带、光盘等。(7)名人的口述历史材料等。
三、征集名人档案的几种形式:(1)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律面向社会征集;(2)有关单位按国家规定向市档案局(馆)移交;(3)档案所有者向市档案局(馆)捐赠、寄存;(4)对其他档案馆及有关部门(如图书馆、博物馆等)保管的涉及名人的档案、史料进行复制或交换目录;(5)对流散在市外、境外的名人档案进行征集、复制或交换。
征集名人档案的有关程序及名人档案的服务形式可到市档案局(馆)咨询,市档案局(馆)将竭诚为社会各界做好服务。(何敏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