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档案局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档案检查的通知
作者: 梧州档案信息网日期: 2020-12-16来源: 本站 打印

市各有关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强化依法治档,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档案局决定联合开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市档案局法定监督范围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具体检查建设项目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组成员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1日(具体检查时间见附件)。

(二)检查组成员

组长:黎  明    市档案馆副馆长

成员:何桂雄    市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莫  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科科长

任开芸    市档案馆编研宣传科科长

      钟  盛    市档案馆收集整理科副科长

 三、检查内容

(一)档案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二)档案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三)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中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情况;

 (五)档案的形成积累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情况。

 (六)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情况;

 (七) 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

 (八)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情况。
   
四、检查方法和要求

检查以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11月4日至6日为自查时间。各受检建设单位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并于11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送市档案馆编研宣传科。

(二)现场检查。11月9日至11月11日为检查时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档案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检查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现场反馈等程序进行。
   
(三)各建设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档案检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档案安全和有效利用。

联系人:  任开芸 

联系电话:0774-3103036

电子邮箱:wzsdajfgk2009@163.com

 

附件:建设项目档案检查日程安排表

     

 

                    梧州市档案局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建设项目档案检查日程安排表

 

日  期

   项目名称

联系人及手机

 

11月9日

 

9:00-11:30

梧州市三龙防洪堤工程

任开芸

18907741188

15:30-17:30

梧州市北山、富民水厂 取水点上移工程

11月10日

 

9:00-11:30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标准厂房二期

任开芸

18907741188

15:30-17:30

工厂一路片区棚广区改造项目

11月11日

 

9:00-11:30

梧州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

任开芸

18907741188



 

                检查日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