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梧州档案信息网日期: 2013-04-27来源: 本站 打印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为及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在每个阶段结束时,请各市档案局将工作进展的主要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自治区档案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13 年4 月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全面建立和完善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筑牢档案事业发展和档案服务能力的基础,提高档案事业发展的推进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2013年全国、全区档案工作任务,自治区档案局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区开展“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8910号令为基础,以创新档案资源管理机制为动力,以档案资源多样化、特色化、规范化为原则,实施“以人为本”战略,立足“大档案”观念,构建“强资源”格局,通过全区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每年比上一年度递增7%的幅度,努力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利用便捷的档案资源体系,为实现到2020年全区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加强机关和企事业档案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按照国家档案局810号令要求,进一步健全归档制度,完善归档范围,划定科学合理的保管期限,从源头上确保党和国家档案资源的齐全完整。加强对业务档案、电子档案和录音、录像、照片档案的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档案整理编目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进馆档案质量。依法及时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档案移交进馆的工作。

()加强档案接收工作。各级档案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抓紧修订本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按照批复的新实施细则重新确定接收名册。在做好本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二、三级机构档案资源的普查摸底,全面掌握档案资源总的数量、门类结构、分布情况和年形成量的基础上,加大到期档案接收力度,扩大接收范围,拓展档案门类,把各类专业档案、民生档案、重要二级甚至三级机构档案、企业档案、重大活动档案、重大项目档案、公务礼品档案、电子档案等纳入接收范围,做到应收尽收。暂时没有接收条件的档案馆也要加强对各移交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做好档案移交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具备接收条件后顺利将档案接收进馆。

(三)多渠道开展档案征集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通过刊登征集通告、开展普查等方式征集档案线索,采取复制、交换、接受捐赠、寄存等形式,收集能够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经济、文化、民俗、民族、宗教和重大事件、著名人物等方面的特色档案。广泛征集广西少数民族档案资料,重点征集反映民间习俗、风土人情、宗教信仰、文物古迹,特别是11个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饰、风俗、传统技艺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民生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指导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按照各类档案归档范围要求,把涉及民生的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并依法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各级档案馆要加大对社会救助、伤残抚恤、婚姻登记、移民安置、就业招工、林权改革、土地承包合同等民生档案接收进馆力度,确保到2020年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民生档案达到馆藏的60%左右。

(五)加强重大活动档案资料收集和采集。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发200537号)要求,做好本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事件等档案的收集、保管。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请示、联系,选派专业人员直接参加重大活动,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采取录音、摄影、摄像等方式直接收集、采集档案。

(六)做好重大项目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按照自治区档案局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接收进馆暂行办法》(桂档发200726号)要求,将本级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形式的文件材料接收进馆。

(七)加强公务活动获赠礼品档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交往和国内公务活动中获赠礼品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办发200858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对本级党政领导和党政机关在对外交往和国内公务活动中获赠礼品、纪念品等接收进馆工作。

()加强对专业档案的监管指导。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将专业档案纳入监管范围,按照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专业档案的监督指导;要加强与专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指导做好已列入目录的专业档案管理办法或规范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各级档案馆要主动抓好专业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把建好收好专业档案作为推动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推进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要通过馆际交流协作等途径和办法,积极推进各行政区域内不同领域档案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快实现不同层面、不同范围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逐步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各有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档案资源监管体制,实现档案资源的优化组合,建设以综合档案馆为平台的档案信息资源库,真正把综合档案馆建设成为“五位一体”的档案馆。

()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各级档案馆要进一步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大力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要摸清“家底”,建好“台帐”, 彻底清理馆内积存、零散文件,及时做好新进馆档案的系统整理、编目,实现馆藏档案分类科学、管理有序,检索体系完善、方便社会利用。要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传统档案数字化步伐,实现2020年全区各级综合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数量比2010年翻两番的目标。要加快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建立高质量、大容量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好局域网和档案网站,为全面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网上检索咨询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三、实施步骤

()安排部署阶段(3月—4)

各级档案部门按照统一安排,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出各自的“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的学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组织实施阶段(5月—10)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周密部署,落实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推进“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交流总结阶段(11月—12)

各市档案部门对“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对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交流。

四、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将任务落实到人,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汇报,争取领导重视与支持,帮助协调解决档案资源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自治区档案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

() 总结经验,创新机制。要把“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和日常档案工作有机结合,逐步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总结提炼“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中一些务实管用、行之有效、能够普遍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工作方式的创新。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参与“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积极提供档案征集线索。加强与移交档案单位的沟通联系,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稳步开展。

为促进“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自治区档案局将在年底结合档案馆年度考核对各地“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档案资源建设年”活动可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