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要求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中加强资料收集规范档案管理
作者: 刘德日期: 2020-02-14来源: 本站 打印

1月17日,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要求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中加强资料收集规范档案管理。

“通知”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为确保2020年10月按时完成国家赋予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各项任务,要严格操作流程,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规范有效。严格遵循成立机构、发布公告、摸底登记、制定办法、审核公示、入户确认、建立档案、上报备案等流程,规范有序进行成员资格界定。成员资格界定过程要全程留痕,每个步骤、每个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及参会人员签字,并形成影像图片资料,每个公示也都要形成图片资料留存归档,确保成员资格界定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通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工作资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资料,也是成果检查验收的重要资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档案部门对接,规范收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全面、系统、准确地将这些资料整理分类归档,使之成为记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个过程和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刘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