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要求在推进农村“三变” 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
近日,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在印发《梧州市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要求在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加强档案管理。
“方案”指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三农”转型升级,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实施“三变”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藤县全面完成广西“三变”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至少打造5个“三变”改革典型示范样板村(组),形成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发展模式。各县(市、区)以藤县创建广西“三变”改革示范县为突破口,选择开展试点,积极探索“三变”改革模式,为全市“三变”改革探索路径、总结经验,提炼形成具有梧州特色的“三变”改革典型。2022年全面推开,各地有条件的村(组)全面实施“三变”改革,2023年8月底基本完成。“方案”强调,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乡镇要落实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中形成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制度办法、合同协议、股权登记、资产台账、影像资料等,及时、全面、系统、准确、完整地整理归档,形成系统的改革成果资料,作为记载整个改革进程和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利用。(刘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