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六年(1927年)六月,梧州设市政委员会。十六年十二月一日,梧州市政府正式成立,为广西省辖市。民国二十一年七月,撤市复归苍梧县,治梧州。这期间,梧州作为广西省辖市,梧州市政府曾经发布公告,广泛公开征集市徽式样,经公开评议审定,于民国十九年七月正式确定并公布梧州市徽式样。
梧州市徽整体形似一盾牌,盾中呈品字形布三张梧桐叶,叶上书“梧州市”三字,市徽顶部正中为中国国民党党徽“青天白日”标志,国民党党徽与梧桐叶之间为黄蓝两色之水波纹。
梧州市徽之所以如此设计,是因为充分考虑梧州的人文、历史、文化底蕴和政治、地理因素,体现梧州地方特色。市徽设计原意是:整体轮廓采用盾形,表示庄严的意思,也表示市民一致为党和政府坚强后盾;国民党党徽居上而位于中间,表示市民在国民党统治之下共同生活,绝对尊崇党义拥护中央,同时表示“日中为市”的意思;市徽中绘黄蓝两色的水波纹,接缝处为绿色,表示梧州市地处粤桂两省水陆交通之枢纽地位,地当广西两大河流浔江与桂江的交汇处,浔江与桂江在梧州汇合成西江东流广东,浔江与桂江水色不同,浔江水黄桂江水蓝,两河有鸳鸯江之称,水波纹接缝处之绿色,乃黄蓝两色之混合色,表示两河襟连及交汇的意思;市徽中绘苍梧叶,表示梧州市为古苍梧郡治,因特产苍梧树而得名,苍梧树与普通的梧桐树有区别,苍梧树要种植成长50年才开始开花,此种植物各地罕见;绿叶衬以红底,绿色表示和平,红色表示热烈,两者结合表示和平奋斗;三张苍梧叶上分别书写梧州市三字,是为便于识别,使人一望而知为梧州市市徽;苍梧叶是依照实物写生,昭示其真,昭示其善,五色均匀配置得金碧辉煌,昭示其美,一切观感以真善美为依皈。
梧州市从1930年7月正式确定并公布市徽式样到1932年7月撤市复归苍梧县,梧州市徽的存在只有短短的两年时间,可谓昙花一现,是梧州历史的匆匆过客,很多梧州人甚至不知道它曾经存在过。这一市徽是梧州市的第一个徽标,是梧州市第一个由市政府正式颁布施行的公共标识。虽然梧州市徽观感上并非美仑美奂,甚至略显粗糙,寓意上也不尽如人意,但其反映和体现的梧州历史与地方特色却十分鲜明。现在我们把它从尘封已久历史档案中挖掘出来,公之于众,目的是把梧州人同样尘封已久的记忆唤回,看一看梧州建市初期的文明征象,为当下历史文化名城和文明城市建设借鉴。(刘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