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梧州市档案局(馆)为市委直属事业局(馆),行政编制17人,设办公室、业务科、管理科、法规宣教科4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进行检查、监管、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城区、郊区、县以及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全市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编目、保管全市的重要档案资料;组织档案科学技术和理论研究,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负责调查、收集、征集散存在市内外与梧州市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负责推动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抓好全市档案上等级,负责全市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市档案学会工作;组织档案学术研究和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以及对全市档案专业干部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定工作。
(五)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加强技术保护,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并做好档案的各项统计工作。
(六)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档案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
三、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3年收入预算总计220.18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1.28万元,主要是梧州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8.9万元,主要是档案利用收费、档案系列职称评审费等款项。
(二)2013年支出预算总计220.1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5.07万元。是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档案工作任务、保障档案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梧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档案保护抢救、档案编研、档案征集、信息化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7.94万元。根据梧州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7.17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