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国有企业档案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安全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9月3日至5日,市档案局、市国资委联合组成档案执法检查组,对市东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国有企业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暨档案安全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现场询问、反馈意见的方式,从组织管理、工作制度、条件保障、基础业务、信息化工作等全面地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比较重视档案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能够深入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依法管档意识逐步提高,档案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不断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方面。大多数企业领导重视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纳入了本企业议事日程,确定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企业员工的档案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多数单位对各门类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档案工作制度,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大部分企业领导经常过问档案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增设各类档案用房,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促进了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体现了档案在各企业发展中的价值。
(二)条件保障方面。大多数企业都设置了综合档案室或者档案库房,并按照“三铁八防”的档案安全保管的要求配置了防盗门(窗)、档案柜架及温湿度调控、灭火器等设施设备以确保档案安全。部分企业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以及业务档案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如东泰公司在新办公大楼设置了专门的档案室,交投公司及农投公司均设置了专门的档案库房等。
(三)业务建设方面。档案整理工作水平逐步提升,大部分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档案分类方案、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收集、整理归档文件,业务文件收集、整理比较及时,而且整理规范,装具符合要求。如交投公司的工程档案,东晖公司的改制企业档案整理比较规范,整理质量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档案的保管保护条件有待改善。少数单位由于办公场所限制未设置综合的档案库房,如东泰公司及城投公司部分档案散存于各科室,不利于档案的保管保护和利用。个别单位档案室未安装防盗窗,无灭火器或者灭火器不适合扑灭档案火灾,如文旅投公司及东泰公司。交投公司及东晖公司等企业档案室堆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阻碍消防通道,不符合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要求。
(二)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从各企业归档情况看,文书档案材料比较齐全并集中管理,但是对会计档案、工程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等资料的收集整理还比较欠缺,严重影响了档案的齐全完整和今后提供利用。
(三)档案整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如东晖公司、东泰公司没有按照时间规定及时进行文书档案管理归档,造成了文件资料的积压。有的单位如文旅投公司、农投公司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相互交叉排列,档案盒背脊未填写或者填写不规范,卷内备考表没有填写,档号编写不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
三、整改意见
在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对照《企业档案工作规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要进一步确保档案安全。各企业要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度,配备档案安全保管必需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保管。要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定期检查,消除隐患,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绝对安全。
(二)要加大档案业务建设力度。各企业须进一步加强文书档案、工程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及会计档案的收集,规范各门类档案的整理、保管,保障档案的齐全完整、规范有序、有效利用。
(三)要加强档案人员的培训学习。各单位要重视档案人员的培养,合理安排档案人员的工作,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定期安排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加强学习锻炼,切实提高档案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梧州市档案局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