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项目编号:WZZC2018-G3-00462-HSHJ(重)
采购人:梧州市档案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9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WZZC2018-G3-00462-HSHJ(重))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受梧州市档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二、项目编号:WZZC2018-G3-00462-HSHJ(重)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1、采购内容简介:纸质民国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交付档案数据光盘、交付档案数据硬盘等等。采购预算控制价:200万元。具体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须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前一个工作日按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登陆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wuzhou.gov.cn:8090/oa/index.lp),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网上银行转账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等。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具备省级(或以上)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秘密载体印制许可证。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登陆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wuzhou.gov.cn:8090/oa/index.lp)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等相关操作程序请在http://www.wuzhou.gov.cn:8090/info/10435上参阅)。
如有疑问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地点: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梧州市新兴二路108号翠薇居1单元201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74—3852288。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整前,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厅开标(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递交。
八、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整,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厅开标(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到达参加开标会。
九、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采购人名称:梧州市档案局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秋湖路1号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774-310378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08号翠薇居1单元201室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74—3852288
十、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本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供应商请以详细、正确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响应表。
3、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
4、采购内容及要求一览表中标“*”系指本项目主要产品中与产品性能相关紧密的技术指标、功能项目条款,并作为产品设备性能的考核指标。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标“*”技术条款系指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做无效投标。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全部流程及技术参数及功能(配置)要求 | 计价单位 | 备注 |
1 | 一、纸质民国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一)档案扫描工作服务流程 1、先对全部待扫描加工的民国档案进行页码检查,每个案卷必须有完整的页码,缺少或不完整的,进行补充完善,这项工作全部完成档案归还甲方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分批进行档案交接、档案页码检查、档案打码、档案熨平、制作档案整理登记表、条目录入、条目审核、档案拆卷、档案修补、扫描(平板扫描)、图像拼接、图像处理、扫描图像质检、数据挂接校对、装订档案、档案归还、刻录光盘与备份等各项工作。 3、将制作的图像数据导入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中,进行数据库挂接和检查工作。 (二)档案前处理 1、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严格办理需数字化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建立严密的交接程序,做好交接记录,档案交接工作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各派一名经办人员负责,双方签字确认。 2、对档案页码完整性进行检查,对错码或漏码的档案需逐页按要求进行标注页码,区分每份档案的起止页号。对页面折皱不平的档案纸面进行平整处理,以消除折角、皱折及遮字等现象,确保档案扫描质量。 3、制作档案整理工作登记表,对档案整理的过程一一进行登记,包括档案分件情况、目录审核修改情况,页面修整情况等,作为数字化其他工作环节的依据。 4、对未完善的档案按要求进行完善,如案卷内缺少纸质目录的,进行复印或打印补充完善,对缺少档号分件标识的,进行补偿,对纸张规格偏小不便扫描,进行黏贴托底固定。 5、按照《档案著录规则》要求,核实档案目录著录内容的准确性,如有不规范或错误的文件题名、责任者、档号、起止页号,应依据档案实体对目录数据进行修改。 6、所需加工的档案案卷没有建立文件目录数据库的,按照《档案著录规则》,依据档案实体逐一进行目录著录。 7、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档案扫描的要求,对档案进行拆卷,拆卷需逐页清点案卷张、页数,去除金属装订物,务必保持档案完整无损,不得人为恶意损害档案,档案中的精装书籍及成精装书籍状装订、使用胶水粘贴、衣车缝制等不得强行拆散。 8、对破损、霉变的档案直接按原状扫描,在扫描过程中做好保护工作,不得扩大档案的破损。 9、档案应按原档案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进行排列,恢复装订或根据采购人要求改变原装订方法。对档案文字超出装订线的,进行装订边加长后再装订,装订线不得压盖文字。 10、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数字化装订好后的档案资料如数归还采购人,不得丢失。 (三)扫描质量要求 1、对本项目考虑档案纸张的原因,要求中标供应商需采用平板扫描方式进行扫描。 2、扫描图像的顺序与计算机的著录顺序一致,与纸质档案的案卷和文件的顺序排列一致,不可颠倒;不能有漏页和重页,保证电子图像的完整齐全。 3、扫描后的图像文件要保持字迹清晰、不失真、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 4、扫描后的图像文件页面要端正,无扭曲。纸质档案扫描使用彩色JPG文件格式存储,分辨率为300DPI,压缩至90%(即图像品质为90%),以下同,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较密集等特殊情况,可提高分辨率至400DPI及以上;对于纸质档案中出现的照片,采用600DPI及以上分辨率进行扫描,存储为彩色TIFF文件格式。 5、扫描图像的优化处理:根据扫描资料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图像处理参数、对比度及亮度参数,同时对扫描后形成的图像文件进行调整页边距、旋转、纠斜等图像优化工作,保证处理后的图像清晰端正而且有效信息与档案资料完全一致。 6、扫描页面规格为A4,超过A4幅面的如无法一次扫描成形要求进行无缝拼接成单页,拼接后应与档案原件核实,确保拼接无误,保证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7、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后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 (四)图像质检处理要求 1、图像质量应达到图像完整、清晰,无不属于档案原件的黑边(或灰、白边)和污点,图像不偏斜或倒置,符合正常阅读习惯。 2、检查图像的偏斜度、清晰度以及完整性,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的应进行图像处理,因操作不当造成图像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进行扫描。 3、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一致,发现不一致时应进行调整;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4、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影像偏斜不得超过1度,以达到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纠偏不允许切除档案原有页面。 5、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不属于档案原件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在不影响文字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 6、为缩小图像文件容量,节省存储空间,扫描的图像应去除不属于档案原页面的无内容、多余的边。 (五)数据挂接、目录审核、质量控制 1、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按自治区档案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试行)》的“图像文件命名”方式命名。 2、制作和挂接目录要求加工系统能自动进行条目与原文的自动挂接。全部扫描案卷以其档号作为文件夹名称并存储在光盘目录下。 3、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扫描数据条目信息、数据挂接的正确性进行核对并全部负责。 4、招标方对所进行的工作需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对条目信息、挂接数据与原始档案进行核对; 5、成品验收图像准确率:100%(顺序准确、不多页少页、保持档案原貌;图像清晰度达到方便阅读要求、布局合理、图文挂接准确);图像索引数据匹配准确率:100%;索引数据库挂接准确率:100%;否则招标方有权单方要求重做。 (六)数据提交 1、完成扫描加工服务后,形成的数据成品有:根据交接清单提交规范编目的成品图像数据和目录数据。 2、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全部数字档案和电子目录以及形成的纸质资料所有权属采购人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后形成的各种加工数据处理单、统计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交接清单应完整移交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安全保密教育;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遵守采购人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保密法规。 2、扫描加工进度要求:至2019年6月30日前(含法定休息日)完成所有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工作。 3、工作人员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需指派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 1名数字化加工工作的负责人,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并配备足够数字化工作人员在扫描现场上班,所有人员统一着装进场、挂牌上岗,负责人随时与采购人进行情况沟通等。同时,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承诺本人无犯罪记录及在工作期间遵纪守法的声明。 4、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人员需相对稳定。 5、扫描加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由采购人确定。 6、中标供应商在对原始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原始档案完好无损,如造成档案损坏、遗失等问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追究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罚。 7、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所有处理加工与档案数据的计算机硬盘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项目过程中损坏和项目完成后,拆除交给采购人。 8、中标供应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储物柜、装订机、电熨斗、吸尘器、电风扇、切纸机、抽湿机、碎纸机等工作用具以及打印耗材、档案装订耗材、工作服、挂墙管理制度制作、设备及工具更换配件及维护、饮水机及饮用水等费用。 | 页 | 至少完成360万页(实数,以A4幅面结算) |
2 | 二、交付档案数据光盘 | 1.刻录光盘:中标供应商提供该项目形成的数据成品备份所需要的档案级DVD不可擦写光盘(需提供样品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一式2套,该光盘采用档案级刻录机刻录。 2.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的标准和方式著录光盘及光盘盒标签,并著录光盘的电子目录。 | 2套 | |
3 | 三、交付档案数据硬盘 | 1、成交供应商提供该项目形成的数据成品备份移动硬盘一式1套、 3.5寸硬盘一式1套。 2、硬盘要求:移动硬盘USB3.0 2.5寸、档案级数据硬盘3.5寸。 | 2套 | |
4 | 台式机电脑 | 涉密专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按梧州市保密局提供的参考目录,参考价格2万元) | 1套 | 处理涉密和敏感档案 |
5 | 台式机电脑 | CPUi7/内存8G/独立显卡/固态硬盘120G/硬盘1T/21吋显示器 | 2台 | |
6 | 扫描仪 | CSX-530-09 A0幅面高端专业扫描仪。扫描文档宽度:257 mm(10.1英寸)至965 mm(38.0英寸),光学分辨率:600 dpi,光源:CIS中LED (R/G/B),输出:颜色:48位/像素,灰度级:16位/像素 | 1台 | |
7 | 彩色打印机 | M280NW 300DPI彩色激光打印机一体机 | 1台 | |
8 | 黑白打印机 | M403DN 黑白双面A4激光打印机 30面每分钟 | 1台 | |
9 | 移动硬盘 | 移动硬盘USB3.0 2T | 1个 | |
其他要求: 1.项目4-9设备产权归属采购人。 2.交付使用期: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除涉密专用设备,按采购人指定日期),服务2019年6月30日前内交付。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乙方进场后甲方于三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合计金额的30%,其余60%按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支付,全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5%,剩余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由甲方在一年后支付,不计利息。 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负责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软件(除采购人提供外),并按招标方的保密、安全要求进行设备处理及网络布线,以及数字化加工中的软硬件及网络维护工作。 2.以上设备货物质保期不少于1年,并按国家标准实行“三包”;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问题均由成交人免费更正或更换;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3.接收到用户更正要求通知后,6小时内做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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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项目编号:WZZC2018-G3-00462-HSHJ(重)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须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3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
4 |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
5 | 现场踏勘:无 |
6 |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购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
7 |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资信及商务、技术、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8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供应商须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前一个工作日按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梧州新兴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4 8655 0926 8268 (1)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且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时,请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保证金”字样及项目编号“WZZC2018-G3-00462-HSHJ(重)”)。 (2)缴纳保证金后请将转账底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3)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能提供准确的银行帐号信息导致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保证金转账底单或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能提供准确的银行帐号信息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9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厅开标(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整在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厅开标(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
11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2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结果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结果报告中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14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
15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7 | 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梧州市档案局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系指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或必须”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⑴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⑷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⑸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同资质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质疑和投诉
1.质疑
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1.1项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3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1.4质疑书的要求
1.4.1质疑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纪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的签章及质疑时间;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如不按上述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2.投诉
2.1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及向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购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正本1份、副本4份组成;(包括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无效(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投标无效。
1. 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要提供)(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5)省级(或以上)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秘密载体印制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6)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7)供应商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8)供应商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9)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0)投标人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11)招标文件列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12)节能环保等可予评分优惠的资质证书或文件;
(1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环境认证体系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
2.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可以是:数据加工流程、质量保证措施、实物档案安全保障措施、完善的保密措施、现场管理、针对档案的特殊处理措施、项目实施周期、设备配置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和过程,格式自拟);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
(3)售后服务;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加工量承诺函;(必须提供)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技术响应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物及服务采购、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软件提供、辅料、耗材、运输、保管、设计、开发、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附言或用途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等信息,以免耽误投标及退款。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两份合同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成一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口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3)项目编号:WZZC2018-G3-00462-HSHJ(重)
(4)投标人:
(5)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文件的密封以投标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签字或盖章为合格。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付使用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其他等实质性条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招标文件中标注“▲”或标明“必须”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发生负偏离达2项(含)以上的(按分标独立统计);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项目实施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开标时由采购人代表和监督单位代表共同检查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如提交的证件资料不合格或不齐全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唱标;
(6)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7)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价与投标函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网站发布中标公告。
(三)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 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 、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将全部投标保证金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由中标供应商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采购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且中标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八、其他事项
1成交服务费:签订合同前,成交人须凭“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向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其金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成交人已提交的全部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 率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万元)
九、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售后服务、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认定),对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以认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认定)
(五)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1)实质上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完成最低加工量(即360万页,以A4幅面结算)的基础上所有投标人中增加基数最多的作为评标基准数,得满分30分。
(2)某投标人价格分 = 某投标人增加基数/评标基准数× 30分
注:一个基数为10万页, 以A4幅面结算的档案数字化加工量。
2、技术分……………………………………………………………………………35分
1) 数据加工流程(满分6分,本项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
(1)无针对性、合理的加工流程,得0分;
(2)有加工流程,但不合理、不详尽,得0.1-3分;
(3)有详尽的、合理的并针对业主性强加工流程,得3.1-6分。
2) 质量保证措施分(满分6分,本项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
(1)无质量保证措施的,得0分;
(2)有质量保证措施,但不详细的,得0.1-3分;
(3)有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的,且措施合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得3.1-6分。
3) 实物档案安全保障措施(满分6分,本项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
(1)无实物档案安全保障措施的,得0分;
(2)有实物档案安全保障措施,但不详尽的,得0.1-3分;
(3)有详尽、合理、可靠的实物档案安全保障措施的,得3.1-6分。
4) 完善的保密措施、现场管理(满分6分,本项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
(1)无保密措施和现场管理措施的,得0分;
(2)有保密措施和现场管理措施,但不详尽的,得0.1-3分;
(3)有详尽、严格、可执行的保密措施和现场管理措施的,得3.1-6分。
5) 项目实施周期(满分6分,本项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
(1)无针对性的项目实施周期计划,得0分;
(2)有项目实施周期计划,但不合理、不完善,得0.1-3分;
(3)有项目进度及合理的、严谨的、可行的项目实施的措施,得3.1-6分。
6) 项目设备配置(满分5分,本项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
(1)无针对性的项目设备配置,得0分;
(2)有项目设备配置,但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1-2.5分;
(3)有合理的、可行的设备配置,得2.6-5分。
3、售后服务分…………………………………………………………………………20分
售后服务(满分20分,本项评分由评标委员独立进行评价,打分。)
售后服务的方案、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处理方案、免费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办事机构设置情况等。
一档:(0.1-6分)投标人满足售后服务要求,或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但不满足二档入档要求的。
二档:(6.1-12分)投标人满足售后服务要求,且能详细列出售后服务内容的。
三档:(12.1-20分)投标人满足售后服务要求,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售后服务,有完整的售后服务内容和措施,售后服务时间延长至二年以上。
4、商务分………………………………………………………………………13分
1)投标人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每项得1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档案整理、修复、电子档案数据处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有请开标时递交。)
2)投标人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项至少完成工作量在300万页A4纸以上)每项得1分,共6分。
3)投标人获得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3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有请开标时递交)
5、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区内等)……………………………………满分 2分
(1)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和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产品得0.1分,满分0.5分(适用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或截图)。
(2)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和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产品得0.1分,满分0.5分(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或截图)。
(3)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得1分(以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为评分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
5、总得分 = 1 + 2 + 3 + 4 + 5
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对投标人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