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业务指导和归档管理
9月29日,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我市推进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考核验收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指出,要全面收集整理改革试点工作资料,做好归档管理,迎接国家、自治区的检查验收。
9月1日至18日,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级及市直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市级考核验收组,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列入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和龙圩区进行工作验收,并对结果进行通报。《通报》指出,按照上级要求,全市必须在10月份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工作任务,为做好迎接国家专家组现场评估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及各试点单位要对考核验收反馈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要切实强化业务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列出问题清单,会同财政、档案等相关部门,进村到组到户,解读政策,加强指导,全面收集整理改革试点工作资料,做好归档管理。对各阶段工作逐一梳理,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刘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