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开展新修订的《档案法》实施后的首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作者: 刘德日期: 2021-08-24来源: 本站 打印

近日,梧州市档案局组织检查组对法定监督范围内的10个单位进行了《档案法》新修订实施后的首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在档案部门法定监督范围中随机抽查了10个单位,有3个产业园区、2家企业、4个市直机关和1个事业单位。检查以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现场反馈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着重检查各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档案工作人员配备,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对所属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等六个方面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档案管理机制比较健全,档案保管条件不断改善,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到位,文书档案材料按年度、保管期限进行了收集、整理,部分单位还通过第三方公司外包服务或以外聘人员方式进行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档案质量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执行落实不到位;二是档案库房环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是档案门类归档不齐全,业务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档案信息化工作开展缓慢。市档案局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下一步,市档案局将按照检查情况通报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跟踪落实,强化业务指导,保证检查整改落实到位。(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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